包含新加坡卫生科学局警告:维生素雾化器被列为“仿制烟草产品”遭禁的词条
作者栏
2026年02月12日 16:24 4
admin
东南亚11个国家电子烟政策
1、东南亚11国电子烟政策如下:印度尼西亚:电子烟合法,但需申请销售牌照并征收57%的税。含尼古丁烟油被视为“其他加工烟草”或含“烟草提取物和香精”产品,主机、雾化器及不含尼古丁烟油被视为消费品。政策来源为印尼财政部146/PMK.010/2017文件。菲律宾:电子烟合法且被列为戒烟产品。
2、东南亚11国对电子烟的监管政策差异较大,部分国家明确禁售,部分国家允许合法销售或部分合法,部分国家虽存在禁售呼声但尚未出台正式法规。以下是具体政策汇总:越南:近来尚未出台正式的电子烟禁售法规,但近年来出现禁止电子烟的呼声,政策走向有待观察。
3、其他国家政策越南从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办理电子烟及加热烟草产品的进口手续,包含生产用零部件和原材料。吉尔吉斯斯坦自2025年7月1日起,禁止电子烟进口和使用,违规者面临罚款或监禁。

标签: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警告:维生素雾化器被列为“仿制烟草产品”遭禁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