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作者栏文章正文

比较高法院裁定:境外专利按境内使用征税(境外购进专利权的纳税筹划)

作者栏 2026年02月08日 08:03 4 admin

新规来了!侵犯专利比较高赔500万元!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比较高赔偿可达5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赔偿数额确定方式: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一到五倍内确定赔偿数额。

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比较高可判决赔偿一千万元。

单次或多次诉讼、仲裁涉及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示例:若公司净资产为5000万元,则涉案金额达500万元(5000万×10%)即触发标准。关键资源要素涉及公司主要产品、核心商标、专利、技术、土地、房产、设备、资质等关键资源的诉讼或仲裁。

亚马逊1688普通产品被提起TRO,小卖家面临封店赔偿,主要涉及专利侵权问题,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合规以降低风险。

二审法院通过保密合同及新规认定技术秘密成立,将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最终判决专利权归A公司所有,并依据实际损失判赔32万元。以下是具体分析:案件核心争议:技术秘密归属与侵权认定A公司主张:其研发的“可同时调节溜冰鞋长宽”技术为独门技术,委托徐某工厂生产模具时明确要求保密。

新著作权法即将实施,时事新闻作品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著作权领域的基本法,此次修改后共6章67条,自6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时事新闻”将受著作权法保护;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作品”定义进行与时俱进修改;增强侵犯著作权的执法力度。

比较高人民法院:专利侵权案件不适用“多余指定原则”

比较高法院裁定:境外专利按境内使用征税我国专利制度实施已超过三十年比较高法院裁定:境外专利按境内使用征税,专利权人和专利代理的专业能力显著提升。在这种背景下,继续给予专利权人特殊照顾已显得不再必要。2005年,比较高人民法院在大连新益建材有限公司与大连仁达新型墙体建材厂的专利侵权纠纷判决中,明确表达了对轻易使用多余指定原则的反对立场。

年,比较高人民法院在大连新益建材有限公司与大连仁达新型墙体建材厂专利侵权纠纷案的判决中,明确表示了”不赞成轻率适用所谓多余指定原则“的态度。

多余指定原则,是指在法院把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区分为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在忽略多余特征的情况下,仅以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来确定专利保护范围,判定被控侵权客体是否落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原则,多余指定原则与全部技术特征原则是性质不相容的。

首先要判断专利的稳定性。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稳定性很强,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只经过形式审查,因此在起诉时比较好先申请评价报告,评估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二是收集有效证据。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1、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使用行为;销售该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销售行为。

2、年7月5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同日施行。该司法解释旨在保障《专利法》正确实施,完善诉讼程序与药品审评审批、行政裁决程序的衔接,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服务医药行业创新发展。

3、其他专利纠纷案件。第二条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专利权无效对诉讼的影响:当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时,关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可能会被法院驳回。如果专利无效的决定被撤销,权利人有权重新启动诉讼,且时效计算从行政判决送达之日起开始。

5、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单独计算原则:根据《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权利人主张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可在专利法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其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体现了对维权成本的充分保护。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关于侵权诉讼地域管辖的一般性规定,专利侵权纠纷作为侵权纠纷的一种,同样适用该规定。

比较高院:人民法院不能仅据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驳回起诉依据

比较高人民法院明确比较高法院裁定:境外专利按境内使用征税,人民法院不能仅依据专利权评价报告径行裁定驳回起诉比较高法院裁定:境外专利按境内使用征税,而应结合具体案情依法裁判。具体分析如下比较高法院裁定:境外专利按境内使用征税:专利权评价报告比较高法院裁定:境外专利按境内使用征税的法律定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证据,而非直接否定专利权效力的法律文书。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专利权评价报告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于2025年7月18日由比较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53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专利权评价报告负面不可直接裁决。专利权评价报告在人民法院审理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是作为证据存在的,但它并不具有终局性,也就是说,它不能作为评判专利权效力的直接依据。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果,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都不能直接决定裁决的结果。

同一案件涉及两个不同法律关系,法院不能据此驳回起诉。

法院要求:根据《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提起侵权诉讼时,原告通常需提交专利评价报告,否则可能被法院驳回起诉。证据效力:正面报告可证明专利权利稳定,增强法院对专利有效性的认可。负面报告可能导致原告败诉,甚至承担诉讼费用。

比较高人民法院:对于保护范围不清楚的专利权,不应认定构成侵权

1、”准确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构成侵权的前提条件。

2、比较高人民法院认为,在使用自定义产品型号限定权利要求时,有可能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无法确定,进而使权利要求不清楚,这种情况下可能导致专利无效。

3、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4、权利要求书是界定专利保护边界的法律文件,具有公示性和确定性,公众可据此预判行为边界。说明书和附图虽不能扩大保护范围,但在权利要求表述存在歧义或术语不明确时,可用于澄清其真实含义。

5、比较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外观设计应当以产品为依托,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用途不同,不属于相同或相似种类产品,因此,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分析这一案例,可以发现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载体。

6、第十一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根据《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相同或近似外观设计的,法院应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比较高院在OPPO夏普案终裁明确中国具有SEP全球费率管辖权(附裁定)

1、年8月19日,比较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OPPO夏普案终裁中明确中国具有标准必要专利(SEP)全球费率管辖权,驳回夏普及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裁定。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案件类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上诉人:夏普株式会社、赛恩倍吉日本株式会社。

2、年9月,中国比较高人民法院明确中国的SEP全球费率管辖权,为中国手机企业应对全球诉讼提供了法律支持。OPPO应对专利诉讼的启示加强专利积累:截至2021年6月30日,OPPO全球专利申请量超过65000件,全球授权数量超过30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比90%。

3、中国法院的管辖权探索:2020年深圳中院在OPPO诉夏普案中首次确认对全球费率的管辖权,2021年比较高人民法院进一步明确管辖规则。尽管未最终裁定费率,但中国通过“非歧视性管辖”原则,为本土企业参与全球许可谈判提供法律支撑。

4、诉讼实力:OPPO与夏普的专利纠纷被选为比较高人民法院年度前十知识产权案例,中国法院首次裁定对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费率享有管辖权,提升了中国在世界规则中的话语权。和解的意义与后续影响对OPPO的利好:节省资源:结束与Sisvel的纠纷后,OPPO可集中资源应对诺基亚的挑战,避免多线作战消耗。

标签: 最高法院裁定:境外专利按境内使用征税

发表评论

零亿云粤ICP备202501778号-1 备案号:川ICP备66666666号 Z-BlogPHP强力驱动 主题作者QQ:111111